残联主要职责:
一、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二、团结、教育残疾人,遵纪守法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三、宏扬人道主义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四、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文化、体育、用品供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。
五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和计划,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六、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综合、组织、协调和服务。
七、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。
八、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